宜城市六大措施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通讯员郭俊勇 陈 鹰报道:河湖长制推行以来,宜城市始终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压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着力推动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健全制度,扎实推进河库巡查管护。在已出台的10项河湖长制制度的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河库长巡河库行动日制度》《宜城市河湖长制河(库)管护制度》,明确了河库管护考核办法和标准,确保河湖长、警长、护河库员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宜城市14名市级河湖长累计巡河45人次,发现问题51个,落实整改49个,整改率达96%,其余正在整改中。

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河库“清四乱”。组建了河库“清四乱”工作专班,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市水库“四乱”问题核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河库“清四乱”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全市河库“四乱”问题再摸排的通知》,明确了清理范围、工作目标、认定标准、清理标准及有关要求,并组织了全面排查。发现“四乱”问题20处,已全部整改销号;以雅口航运枢纽库区清障为契机,组织10多个工作专班,深入到村组、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和补偿政策,依法下达法律文书,有序开展清障工作,清除汉江河道内建筑物142户2万多平方米,林木70余万株;构建长效管护机制,还成立了“水上绿色警务室”, 由公安、水利、交通、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开展水面治安巡查与执法,巩固整治成果。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河库划界确权。把河库划界确权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多次调度推进。出台了《宜城市河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划定标准及权属确定、工作步骤、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水利、自然资源、财政、民政、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各镇(办、区)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库划界确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全市河库划界确权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调度和监督检查。并针对河库划界确权工作存在的系列问题,探索出“先办试点,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工作模式。将莺河一库作为划界确权工作试点,重点突破。目前,莺河一库已完成130公里划界工作,其它本级市管的10条河流、13座水库也已完成了公开招标,正在组织实施,现已完成所有水库及4条河流的飞行测绘。

精心部署,积极推进示范建设行动。为全面推进“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6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市按照“八有、三个明显、七个有力”的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建设行动”。力争通过示范创建、典型引路,创新治理管护体制机制,培育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标杆”,影响、带动、激发社会群众共同治水管水、爱河护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示范创建,努力实现“一地一亮点”、“一河库一景点”,打造一批亮丽生态河库优良环境。全市拟创建5个示范水库、8个示范单位,2-3名示范镇级河湖长,5-10名河湖保洁员及河湖志愿服务者先进个人。

积极行动,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制。为贯彻落实省河湖长制办公室文件精神,进一步打通治水护水“最后一公里”,将河湖长制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加快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起草了《宜城市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河湖长制联席会议研究讨论了方案,并呈报市政府审定印发了方案。同时,组织全市开展了小微水体调查摸底。截至目前,全市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小微水体共计300个,其中:堰塘 292个,自然河溪 3条,人工输水沟渠5条。

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河库水质提升。出台了《宜城市河库水质提升整改方案》《河库“四清”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力量专项清理整治河库“四乱”、水域周边畜禽养殖、库区投肥投粪养殖、非法设置入河库排污口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及河库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拆除汉江河道内网箱养殖6处8.5亩,全面禁止了投粪投肥养殖;关停规模养殖场52家,资源化工艺改造养殖场300余家;关停取缔非法采砂场48个、拆除非法采砂设备47台套,拆解“三无船只”69艘。组织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累计投入资金520余万元,出动人员2500余人次、机械1470余台次,清理垃圾28300余吨;新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处理厂18座,对市镇村垃圾实施统一收集处理,使全市水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今年截至目前,查处非法采砂25件,处理违法人员28人,刑拘6人;查处非法捕捞案件6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刑拘2人。通过综合整治,有效推动全市水环境持续改善。

(编辑:李勤  责任编辑:杜道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