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渔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全市广大渔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等有关规定,宜城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汉江、蛮河宜城段全线干流实施全面禁捕规定,期限暂定10年,期满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禁捕期间,汉江、蛮河宜城段全线干流禁止任何捕捞作业。如有违法捕捞行为,将按照《渔业法》的有关规定,由违法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汉江、蛮河禁捕规定,是我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保护汉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助推汉江生态经济带和水域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汉江、蛮河流域禁捕期间,市渔政执法部门将一如既往地集中力量,加强巡查管理,对禁捕期间查获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惩处,确保禁捕规定顺利实施。

汉江、蛮河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呵护和建设我们美好的家园。请渔民朋友遵守汉江、蛮河禁捕规定,同时欢迎您及社会各界对汉江、蛮河禁捕工作进行监督,对各种渔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产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0710-4251119 , 市农业农村局:071-04212857,市水产局:0710-4219712。

汉江流域宜城段禁捕渔民退捕

安置补偿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