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5号令)

各镇(办、区)、各防控卡点:

为保障疫情防控、城市运行和民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的交通运输需要,以下车辆在司乘人员经体温检测无异常后可以通行,现发布命令如下:

1.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抢险、殡葬服务类车辆;

2.运输生产生活物资(包括生鲜类农产品,活禽除外)的车辆进出我市,凭进货出货单从指定通道(宜城南高速口)通行,上述运输车辆单车司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在本市辖区内,运输生产生活物资类车辆;

4.其他保生产、保生活确需通行的车辆;

5.本令若有与上级有关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严格按上级要求执行。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