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号令) 宜城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命令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儿童和孕产妇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易感人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按照国家、省、襄阳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防控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命令如下:

一、做好儿童疫情防控宣传普及工作。各镇(办)、市直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指导家长做好儿童“非必要不出门、不聚集、不串门、勤洗手、常通风、勤消毒、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落实。儿童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及时就诊,遵从医务人员指导。

二、做好儿童疫情防控工作。各镇(办)、市直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儿童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儿童信息,按照“追踪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规范运转、异常就医”的原则将来自疫情发生地区、外地返回居住地的儿童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发热和症状监测,进行有效管理。指导家长和儿童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增强防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三、做好妇幼保健院儿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防控期间,城区所有妇女儿童健康体检工作统一集中在宜城市妇幼保健院办理,同时关闭宜城市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避免人员交叉感染。市妇幼保健院要暂停面对面的新生儿访视,通过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开展在线访视。

四、做好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执行省、市防控指挥部规定的时间要求延迟开学开园。未开学开园期间,严格向教育主管部门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做好校区和园区的预防性消毒工作。

五、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合理安排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和地点,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制度,避免因人员集中预防接种导致疫情蔓延扩散。

六、做好孕产妇疫情防控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助产科室要为产科门诊及病房设置独立进出通道。根据孕产妇具体情况,必要时适当调整产检时间。对有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高危孕产妇,指导其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避免因担忧、恐惧而延误病情,确保母婴安全。对临近预产期的孕产妇,要及早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告知孕产妇,减轻其焦虑感。对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且有流行病学史的孕产妇,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产妇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确诊后未痊愈者,要停止母乳喂养。

七、强化儿童和孕产妇相关医疗服务保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各乡镇卫生院要对医院门诊和住院部进行功能分区,开通妇女儿童诊疗专用绿色通道,与其他病人隔离分流,并加强妇科、产科、儿科等重点科室病室管理,减少家属探视和陪护,切实降低妇女儿童交叉感染风险。

八、加强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医务人员全面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现与报告、医疗救治、院感防控、密接管理、个人防护等相关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和诊疗能力。

九、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儿童和孕产妇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利用短信、微信、微博、视频等新媒体,对儿童和孕产妇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特此命令。

  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