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期间消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结合我市目前防控形势,现将开展消毒工作通知如下:

一、消毒范围

1.城市小区:(单位)庭院、小广场;公园广场、小游园、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

2.各镇(办事处):单位庭院、镇村小广场、小游园、超市、农贸市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公共场所,破产改制企业庭院。

3.重点区域:办公楼、居民小区楼道、楼梯扶手、电梯、公共区域内的健身器材、椅凳、公厕、中转站、垃圾桶(厢)、果皮箱,留观人员家庭200米范围区域,留观人员家庭消毒应在当地医疗人员指导下,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4.各省干线及高速路口检查点,指挥部应急物资仓库。

二、工作责任

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疫情排查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消毒工作,督导本级各部门(单位)、镇(办事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全域做好消毒工作。

(一)城区

1.城区社区由各社区自行开展消毒工作,由鄢城办事处负责落实。

2.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含所属二级单位)办公楼、家属院,由各主管单位负责开展消毒工作。

3.有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开展消毒工作,由市住建局负责督办落实。

4.老旧小区,由所在社区的党组织负责开展消毒工作,由社区工委负责督办落实。

5.城区(街道)内广场、公园、小游园等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开展消毒工作。

6.城区超市、农贸市场等经营性场所,由开办者负责开展消毒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督办落实。

7.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厢)、果皮箱、南洲生活垃圾填埋场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开展消毒工作。

8.各企业由企业自行开展消毒工作,由经济开发区、雷河镇、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分片落实。

9. 指挥部应急物资仓库由市疾控中心负责开展消毒工作。

(二)镇(办事处)

各镇(办事处)、经开区、重点产业服务中心,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依照消毒范围,参照城区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开展消毒工作。各镇(办事处)企事业单位、经营户自行开展消毒工作,由镇(办事处)负责落实。各省干线及高速路口检查点由所在镇(办事处)负责落实。

三、消毒时间及次数

各责任单位预防性消毒工作,必须做到每天对重点区域和部位开展2次消毒工作,分别在上午11:00前和下午5:00前各完成一次。

四、技术规范

相关技术规范参照《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2月1日OA系统已发,文件中的工作手册)执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将消毒液喷洒在植物上。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所需消毒物资数量

1.各镇(办事处)以镇(办事处)为单位申报所需消毒物资数量。

2.各社区(含老旧小区)由鄢城办事处(社区工委)负责申报所需消毒物资数量。

3.城区公园、广场、小游园等公共区域由管理单位负责申报所需消毒物资数量。

4.其它由责任单位负责申报所需消毒物资数量。

(二)汇总

各镇(办事处)以及其它责任单位将《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消毒工作统计表》(见附件)于2020年2月4日前从OA系统报市城管执法局汇总。

(三)配送

宜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物资配送组根据市城管执法局报送的数量,由指挥部物资配送组安排指定车辆按三天用量三天一次配送给各镇(办事处)以及相关责任单位,物资配送工作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调。

(四)实施

城区、镇(办事处)各单位按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五)检查督办

由督导组负责督办,执法执纪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消毒是杀灭病源、切断疫源传播的有效手段,是防控疫情、保障人体健康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迅速组织开展全面、彻底消毒灭源工作,确保消毒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调度。各地各部门要组建专班,安排专人负责消毒杀菌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坚持每天调度,确保消毒工作落实落地,确保消毒区域全覆盖、无缝隙。

3.督办问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消毒杀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办,对领导不重视、相互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未落实、造成或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追责问责。

    以上内容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解释,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电话:4223710 ,联系人:胡玲莉,18062259255。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