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宜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宜房保办〔2015〕21号)予以废止,不再施行。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市政府同意,宜城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执行《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襄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襄住新[2025]39号)。
附件:
1.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wjtz/202411/t20241119_3710470.shtml
2.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zcfg/xxyxgfxwj/202503/t20250318_3779885.shtml
宜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