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余红林 周劲松 记者李明磊
3月8日,宜城市森林公安局接到郑集镇双龙村8组一村民报警,称该组农田里有一只“大鸟”受伤了。因为正处“疫”期,又涉及野生动物,处警民警立即会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专业人员、郑集镇双龙村负责防“疫”的卫生人员、郑集镇林业管理站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经现场鉴定:这只“大鸟”是一只野生雄性苍鹭,腿部受伤,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湖北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处警民警经过进一步走访调查得知,这只苍鹭在迁徙过程中因腿部受伤掉队,降落在双龙村8组农田,被村民发现。
为让受伤的苍鹭早日重返大自然,同行的野保站工作人员联系了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请他们进行专业的救助。当日下午3点,在207国道宜城小河“封控点”,宜城市森林公安民警和野保站工作人员将受伤的苍鹭,移交给襄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编辑:刘毅 责任编辑: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