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张爱华 汪灿灿
日前,市法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获得了上级部门回访督察组的肯定,这一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巡察办主动作为,实行“家访”式回访督查,提前介入整改工作。
2019年以来,市委巡察办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家访”式回访督查,变被巡单位上门咨询为主动上门指导,既提高了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和效率,又树立了巡察部门的良好形象。
在每轮巡察反馈会后,市委巡察机构及时组织被巡察单位分管负责整改工作人员及具体联络员参加巡察整改培训会,“面对面”讲解整改标准、流程和注意事项,防止出现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整改效率不高等问题。在整改方案制定期,重点对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进行审核把关,检查党组(党委)和领导班子是否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摆进去;整改重点是否聚焦、整改措施是否具体得力。在问题整改期,由负责巡察的专员和专职干部到被巡单位进行上门了解,掌握整改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纠正偏差。对一些整改难度大的问题,与被巡察单位一道挖病根,查原因,谋措施,指导帮助被巡察单位整改问题。在整改期限结束前,重点检验整改成效,检查印证材料是否完善、整改效果是否明显等,指导撰写整改报告和档案材料装订。2019年,我市对六届市委第五、六、七轮巡察的52个单位,反馈的955个问题进行回访督查,督促整改905个,整改率达94.76%。
“通过这种家访式回访督查,不仅让被巡察单位明晰了如何整改问题,也提高了回访督查工作的效率,更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李勤 责任编辑:杜道兵)